一、奖励项目 学业奖学金 二、奖励设置 评定对象:在校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。 学业奖学金设置一等学业奖学金、二等学业奖学金、三等学业奖学金三个级别。 奖励标准分别是: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 元,二等学业奖学金 600 元,三等学业奖学金 400 元,分别按班级人数的 2%、3%、5%进行评选。 三、评审条件 以学生前一学年度学业成绩为主要评定依据,实行以班级排名/班级人数为学生成绩排名的计算方法。每学年评审一次,分别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予以评审。 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 2.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。 3.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一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位于班级前10%,二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位于班级前 15%, 三等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位于班级前 20%,考试考查课程无不及格情况,本科三年级以上学生,外语成绩须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条件。 4.“十一工程”综合测评须位于班级前50%。 5.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,体质健康测试和劳动课成绩合格。 四、评审程序 1.广泛宣传。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广泛开展学业奖学金宣传教育,引导学生及时了解学业奖学金设立的目 的和意义、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。 2.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及学院评审。各班级根据学业奖学金评审条件,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主动申报。在辅导员指导下,班级成立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审小组,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。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,在全班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,如无异议,报送学院评审小组。各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,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,审核后提交申请材料至学工处。 3.学校审查学工部(处)汇总各学院学业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,审查无异议后,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提请学校评审小组审议,审议通过后,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,如无异议,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。 (注:同一学年内,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参加国家奖助学金、学校奖助学金的评定。) 五、奖学金发放 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每学期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,并颁发奖励证书。#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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